合伙企業注冊資本實繳期限

閱讀 ?·? 發布日期 2021-04-11 10:49 ?·? admin
 合伙企業注冊資本實繳期限,合伙企業作為我國市場經濟的組成部分,其設立條件和注冊資本方面的規定是比較重要的,那么合伙企業注冊資本實繳期限是多少呢?
 
 
  一、合伙企業設立的條件
 
  (一)有二個以上合伙人。合伙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有書面合伙協議;
 
  (三)有合伙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
 
  (四)有合伙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場所;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合伙企業注冊資本實繳期限
  《合伙企業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合伙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安排依照本法在我國境內建立的一般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
 
  一般合伙企業由一般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款承當無限連帶職責。本法對一般合伙人承當職責的方法有特別規則的,從其規則。
 
  有限合伙企業由一般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一般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款承當無限連帶職責,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款承當職責。
 
  第十七條 合伙人應當依照合伙協議約好的出資方法、數額和繳付期限,實行出資義務。
 
  三、書面合伙協議的內容
 
  1、合伙企業的稱號和首要運營場所的地址;
 
  2、合伙意圖和合伙企業的運營范圍;
 
  3、合伙人的名字及其居處;
 
  4、合伙的出資的方法、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5、利潤分配和虧損分管方法;
 
  6、合伙企業業務的履行;
 
  7、入伙與退伙;
 
  8、合伙企業的閉幕與清算;
 
  9、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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